《光学与光电技术》
每经 AI 快讯,"A 股绿色报告 " 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,东旭光电()控股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,处以罚款 0.52 万元。依据《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《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(2019 年版)》,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,处以罚款 0.52 万元。该信息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。
"A 股绿色报告 " 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 NGO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(IPE)共同推出,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。本项目基于 31 个省市区、337 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,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(包括分公司、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)的环境表现,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,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 AI 绿报,每周推出 A 股绿色周报,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。
文号为成环罚字〔2021〕CH005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,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相关信息。
上期(总第 25 期)A 股绿色周报显示,共有 26 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,主要分布在北京。其中,17 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,4 家为千亿市值企业。在环境风险之外,2021 年 3 月第 2 周,A 股上市公司及旗下公司共有 27 个项目进入受理公示及拟审批公示状态,但暂无进入环评审批公示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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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经济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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